川農函〔2023〕—2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經營秩序,加強獸藥質量監管,保障養殖環節用藥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第四期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情況的通知》(農辦牧〔2022〕34號)要求,現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各地要及時對有關不合格獸藥產品進行依法查處。
一、對被抽樣單位的查處
對在我省生產環節獸藥質量跟蹤抽檢不合格的2批次產品(附件1),企業所在地市級獸藥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獸藥管理有關規定,責令停止生產被抽檢產品,立即召回相關售出產品,依法立案查處并監督銷毀相關不合格產品;相關獸藥生產企業要經所在地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符合從重處罰情形的,要依法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或撤銷獸藥產品批準文號。
按照四川省飼料獸藥生產企業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制度規定,對四川成邦藥業有限公司予以警示備案,啟動對四川正牧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的認定程序。各地要切實加強對警示備案企業和重點監控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各地和省獸藥監察所要增加監督抽檢頻次。
二、對標稱獸藥生產企業的處理
從經營企業環節抽取樣品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涉及我省的標稱生產企業(見附件2)所在地要加強對標稱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強化產品質量管控,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同時要按要求做好產品入庫、出庫信息上傳等工作。省獸藥監察所要對上述企業開展跟蹤抽檢,并將檢驗結果及時報送廳飼料獸藥處。
三、加強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監管
各地要加強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強化獸藥GMP、獸藥GSP后續監管措施。要督促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強化產品質量管控,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扎實進行整改,并督促企業按要求做好獸藥產品追溯工作。要督促轄區內獸藥經營企業嚴格執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我省實施細則,特別是要建立并認真執行供應商評估制度、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保留有效進貨憑證,及時上傳產品出入庫數據,確保獸藥產品來源的真實性和可追溯。各地要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符合從重處罰的情形的,要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規定予以從重處罰。
各地要強化獸藥安全使用監管,認真執行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獸藥(漁藥)使用監管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0〕455號)要求,督促指導廣大養殖者按照《獸藥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制度有關要求科學合理用藥,禁止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切實維護動物健康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
四、有關工作要求
各地要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相關清查、整改和行政處罰工作,及時將有關查處情況報送廳綜合執法監督局。
聯系人:喻赟傳真:028-85564976
電子郵箱:413880116@qq.com
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跟蹤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標稱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2.2022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標稱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附件1
2022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跟蹤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
?。朔Q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附件2
2022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
?。朔Q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