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
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 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22年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等18個省份的72個養殖場為第二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請各地按要求做好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管理,強化監管和指導,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第二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