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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2022年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等18個省份的72個養殖場為第二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要求各地按要求做好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管理,強化監管和指導,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特別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