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布公告,決定從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
《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是為了嚴防新冠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于2020年1月26日發布實施的。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并施行的《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對全面禁止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濫食行為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使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動物范圍進一步明確。2020年5月29日農業農村部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使在養陸生野生動物與家畜家禽的界限進一步清晰?;谙嚓P法規制度進一步完善,三部門決定停止執行《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特別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