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明確我省根據突發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非洲豬瘟疫情分級、應急響應、疫情處置、解除封鎖等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迅速傳播,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危害,以及可能對公共衛生安全造成危害的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我省實行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預案》明確,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負責做好控制動物疫情所需資金、技術、物資儲備工作,按年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應急預案;負責發布、解除封鎖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省政府設立省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省動物疫情預防、控制、撲滅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集人員、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設置臨時動物防疫檢查站,采取消毒、隔離、撲殺、無害化處理、監測、緊急免疫接種等控制、撲滅措施。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須立即報告
《預案》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政府及其農業農村(
畜牧)部門報告突發動物疫情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各級農業農村(
畜牧)部門要設立疫情舉報電話。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要立即向疫情所在地縣(市、區)農業農村(
畜牧)部門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認定為疑似動物疫情的,要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確診;不能確診的,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動物疫病應由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采集病料,未經農業農村部或省農業農村廳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不得擅自解剖病死畜禽,不準宰殺、食用、銷售、轉運病死畜禽,不得擅自分離毒(菌)株。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由省農業農村廳認定;必要時,由農業農村部認定。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動物疫情時 對疫區實施封鎖發生突發動物疫情時,《預案》要求,所在地縣、市級政府和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疫情等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分級響應原則作出應急響應。確認特別重大突發動物疫情后,對超出省政府處置能力的,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由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h級以上政府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迅速對突發動物疫情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根據突發動物疫情處置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發布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封鎖疫區涉及跨省的以及封鎖疫區導致干線交通中斷的,報國務院批準。
確認重大突發動物疫情后,省農業農村廳要根據情況及時向省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對超出市級政府處置能力或省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政府啟動省級疫情應急響應機制;較大突發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市級政府根據本級農業農村(
畜牧)部門的建議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綜合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向省政府申請資金、物資和技術援助;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縣級政府根據本級農業農村(
畜牧)部門的建議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對在突發動物疫情處置等過程中違紀的 依法追究責任根據《預案》,縣級以上政府要對在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在突發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同時,按照動物疫病災害補償規定做好現場評估工作,確定數額等級標準,按程序進行補償。各級政府要對參加突發動物疫情處置的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對因參與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